完善必要的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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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必要的保障条件
要重视学前教育立法,通过立法将学前教育的发展纳入法制轨道。边远山区在解决“入园难”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必须有法律法规保障才能解决。要建立健全各级人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检查边远山区学前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工作机制,及时查处各类违法办学行为,有效促进园区依法办学、有序管理、合理收费、健康发展。
加强政府责任,逐步建立以县为主、县乡共同管理、省市统筹的学前教育管理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园林管理体系。对于偏远山区,政府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因为政府有责任缩小区域差距,无论是国家稳定还是人力资源开发。因此,各级政府必须真正重视偏远山区的学前教育,将其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科学规划,政策支持,资金倾斜,重点支持,逐步形成制度化,进行目标考核,落实问责制。⑤。
县政府按照“地方责任、分级管理”的原则,作为学前教育管理的主体,负责制定县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和实施计划。目前,一方面,建立独立、上级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作为近期目标和重点项目,纳入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和建设项目计划,积极规划、财政支持、任务落实、指导实施;另一方面,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优质公立幼儿园在偏远山区设立分公司和教学点,或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特别是村级幼儿园。特别是与当前新农村建设规划同步建设的公益标准化幼儿园,应保护其合理地位和权益,实施财政补贴、教师支持和业务指导,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提供“覆盖面广、保基础”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在建立和完善乡村幼儿园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当承担责任,发挥主体作用。县教育部作为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密切合作,大力推进。县规划、财政、土地、建设、人事、卫生、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畅通渠道,积极配合,大力支持。
学前教育发展的困难在于农村地区,尤其是偏远山区。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偏远山区村民对子女学前教育的需求日益强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中的未来 10 提出年度学前教育普及目标,制定台州市及其所辖县市等地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边远山区三年学前教育普及绘制了美好蓝图。只有科学预测、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策支持、加大投入、积极推进,才能真正解决台州边远山区儿童“入园难”问题,促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满足边远山区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维护弱势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