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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去小学化”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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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小学化”一般被认为是指幼儿教育脱离了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在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评价等方面符合小学教育标准,体现在教育内容中注重智力教育,轻视德、体、美、劳动教育;注重教育方法中的知识教学,轻视儿童的自主学习;注重教育方法中的知识教学,轻视儿童的自主学习。
 
幼儿教育“去小学化”的现实
 
幼儿园“小学”违反了儿童自身的发展规律,普遍认为不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不仅阻碍了儿童的快乐成长,而且导致儿童对独立学习和探索的热情丧失,成为未来成长、学习和社会化的不利因素。因此,幼儿教育的“去小学化”长期以来一直受到高度重视。
 
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倾向”,指出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始,是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福利事业。学前教育的目标是“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面向全体儿童,注重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教育与教育相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可以说,社会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政府甚至发布了行政命令来控制它。随后,2011年,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工作、预防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明确指出了预防和纠正“小学化”现象,构建了一套“去小学化”的全方位机制。在幼儿园办学中,详细规定幼儿园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不得以兴趣班的名义提前学习和加强培训活动,不得安排家庭作业等措施;在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方面,既强调了幼儿园的义务,又强调了小学在幼儿园与小学衔接中的主要作用;在监督方面,教育行政部门不仅要承担长期监督评价的义务,还要履行教研指导的义务,鼓励家长和社会参与其中。该机制基本涵盖了学前教育各方的参与者,为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现象提供了制度平台和政策保障。此后,多省出台的文件比教育部的文件更详细,奖惩措施也更具体。
 
然而,到目前为止,幼儿教育的“小学化”在实践中并没有减弱。在政策的强制下,大多数幼儿园遵守禁止“小学化”的相关规定,不教授具体课程,但没有得到家长的认可。“小学化”教育在私立幼儿园或农村幼儿园越来越激烈,不仅以教师集体教学的形式,甚至教授完全符合小学课程的科目,而且提前小学教育仍受到家长和教师的尊重,也促进了以课外专业班为名的辅导班的泛滥,实际上增加了儿童的负担。虽然“去小学化”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实践,但在现实环境中,社会反应和支持仍然不足,实际效果并不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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