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人具有适应市场经济的道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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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人具有适应市场经济的道德素质
说到市场经济,人们总是想到亚当斯密提出的以利己主义和“利润最大化”为特征的“经济人”似乎在市场经济和社会中是自私的,人们之间是纯粹的交易关系,充满了竞争和欺诈。然而,这并不是市场经济的本真。在亚当?在斯密,市场经济不是纯粹的利己主义,而是利己主义与高尚利他主义的合理结合。因为人类的自利行为不仅需要调整规则,还需要同情,这才是真正的社会。人们的经济行为也需要规范,规范的基础是人的正义感。在《国富论》中,亚当斯密提出了自主精神、分工合作原则、商品交换等价原则、公平合理分配原则、消费领域勤俭节约等经济道德观。[2]可见,亚当?斯密理想的市场经济充满了诚信、良心和责任。它以正义为经济发展规则,以人与人之间的同情、关怀与合作等道德因素为经济可持续运行的助推器。
马克思对财富问题的研究深入到财富背后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中。他认为,财富的产生是在人类社会中进行的,孤立的个体无法产生财富。因此,马克思在研究人类社会发展时,以人类共同劳动为观察点,特别注重社会分工与合作。马克思在深入调查劳动、社会分工和合作的基础上,提出了“尽最大努力”的财富生产原则。这一原则强调了个人劳动能力的有机结合和充分发挥。在马克思的人文财富观中,人们“不是相互隔离的人,而是代内代际平等的‘类’存在意义上的人”[3]。市场经济过分强调竞争,忽视合作,忽视人与人之间良好的社会关系,与马克思的财富观背道而驰。事实上,马克思早就批评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异化的现象,因为他们对金钱和财富的无度追求。因此,完善的市场经济应该充满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合作,而不是谎言和欺诈。竞争应该建立在双赢合作的前提下,而不是追求你死我活的利益。财富生产出来后,如果不被人享用,就很难体现其价值。因此,人们在生产财富后,还必须分配财富,这涉及到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这个问题也必须通过社会和社会来解决。在马克思看来,财富分配的最佳原则是“按需分配”。然而,当社会不能满足每个社会成员个人发展的需要时,就应该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使“每个生产者在扣除后从社会中收回的正是他给予社会的”[4]。这一原则体现了“各得其所,各得其所”的公平含义,解决了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维护了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互利,维护了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这也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的道德本质―道德是社会物质关系的反映,本质上是经济关系或利益关系的产物。这说明我们不能脱离物质利益谈论道德,也不能把道德建立在个人利益的基础上。互利是符合人性的道德规范,是道德本质的重要体现。财富创造过程中的“尽力”和财富分配过程中的“按劳分配”都是互利和公平的体现。
上述简要分析表明,金融商业教育的另一个重要人文价值在于引导人们正确理解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市场经济与道德、追求物质财富和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等,帮助人们正确理解社会道德的真实性及其在市场经济中应有的内容,培养人们适应市场经济的良好道德品质,如同情、正义、公平、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