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音乐审美个性化差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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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生音乐审美个性化差异现象
现象一:不同年龄段的人欣赏。我们邀请不同年级的学生一起欣赏。在欣赏之前,我们没有告诉学生作品的标题。我们只需要学生用音乐来感受、想象和描述,并给作品取名。有学生说“像晚上的夕阳”;有学生说“波光粼粼的湖面映出一轮明月”;有些学生说“音乐有点悲伤”等等,高年级的描述更生动,低年级只能断断续续地说一两句话,音乐的名字也有自己的特点。
现象二:同龄学生欣赏。选择同一年级音乐素养和欣赏能力相近的学生欣赏音乐。结果表明,50%的学生非常喜欢音乐、一般的占30%、20%的学生不喜欢。当学生解释自己的原因时,他们非常喜欢的学生说:“优美的旋律给了他们很多遐想”;不感兴趣的学生认为音乐的舒缓让人缺乏激情,无法吸引自己的注意力。
现象三: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欣赏它。第一天,一名女学生第一次欣赏音乐时选择了蓝色,表达了她体验音乐的情感色彩,但下次在课堂上再次欣赏时选择了白色。当被问及原因时,她说:“第一次听,我觉得音乐很好,所以我选择了蓝色。第二次听,我觉得音乐舒缓的旋律有轻微的悲伤,所以我选择了白色。”
二、造成音乐审美个性化差异的因素
(1)音乐本身的特殊性
什么是音乐?许多学者讨论了它的定义,有些人说“它是声音的艺术”,有些人说“它是流动的艺术”,无论如何,音乐是一种以音频为物质手段创造艺术形象的艺术形式,音乐与其他艺术相比有许多独特的特点,本文只谈论“不确定性”和“情感”。
音乐的不确定性。音乐是一门听觉艺术,其物质材料是声音,这种声音是由不同高度的音乐按照一定的规律组织而成的。音乐的音响材料是非语义和非造型的,具有抽象、模糊和不确定性的特点。第一,音乐与情感的运动状态是同构的,是时间运动的一种形式。第二,音乐以其强烈的刺激形式与情感形成直接的呼应关系。联想因素和理解因素不需要明显的干预就能迅速波动心弦。因此,音乐是调动人们情感最快、最直接的艺术。
(2)音乐审美过程的特点
音乐的声音只是一种客观的形式,如果没有审美主体来接受它,它就会失去意义。因此,音乐审美是审美主体的相互作用,即将音乐的声音转化为人类的审美过程。由于音乐的特点,音乐审美过程也有自己的特点,音乐审美的功能是审美主体感受、体验和理解音乐美的过程。这种审美仍然是一个复杂的心理过程,必须通过感知、情感体验、想象力和联想等活动来感受和理解音乐的内涵。正是因为音乐审美需要人们积极参与内部活动,主体审美体验才成为一种个性化的趋势。